看到一期“總裁有話”赫然拷問:《監獄,離你有多遠》。這對于少數手握大小財權又有人格、人品缺陷的主來說,的確是一聲震耳的警鐘。他們客觀上具備犯罪條件,主觀上易生犯罪心理,時刻處在犯罪高風險地帶。
其實,犯罪的主客觀條件一經成熟,犯罪便水到渠成已然開始了。為什么還能逍遙在監獄外面呢?一是因為犯罪尤其經濟犯罪有個量變過程,觸及法律底線才產生質變。二是因為犯罪也有個暴露過程,即便大大突破法律底線,在未被發現或偵破前照樣可以道貌岸然的。對這兩種情況的人,大喝一聲:監獄,離你有多遠?簡直太恰如其分不過了!其震懾作用或可制止犯罪、或可敦促自首。
但是,絕大多數人是不具備犯罪的主客觀條件的,是在遠離法律底線的廣大范圍內生活、工作、活動的。如果發問:監獄,離你有多遠?似有些風馬牛不相及,回答者也許笑笑:沒去過;電影上見過;也可以去參觀見識一下云云。
監獄也許離我們太遠,但人格、品德卻時刻伴隨身邊,像立于陽光下無以擺脫的影子。而恰恰這人品卻與監獄的距離不無關系。守有基本人品,一般就會消除主觀犯罪條件,自然離監獄就會遠一些;倘若人品有缺陷,就容易滋生犯罪心理,一旦客觀條件允許,犯罪便很容易既成事實。所以,從主觀的人品角度出發也須時刻敲響警鐘:監獄,離你有多遠?警示和勸誡人品有問題者:雖說江山易改、本性難移,還是要保持一定克制,切莫恣意妄為、觸及或突破法律底線;在道德與法交互重疊的區間玩火,不啻自焚!
所以,正常的家長、老師、領導都會十分重視人品的教育和引導,從道德基礎上斬斷與監獄的聯系或疏遠與監獄的距離,這幾乎是一種本能的無法抑制的愛。“昔孟母,擇鄰處,子不學,斷機杼”就是典型的例子。對這種愛的反叛無疑是需要問一問“監獄,離你有多遠?”的。
至于為推翻反動統治、革新腐朽道德而誓“把牢底坐穿”,或因冤假錯案被迫害而“身陷囹圄”等,屬于罪與非罪的法律評判或罪行真偽判別,其人品另當別論。那些囚在反動監獄中愿“地下的烈火將我連這活棺材一齊燒掉”而“在烈火與熱血中得到永生”的革命先烈們具有最崇高的人品!冤獄囚徒自也不乏剛正不阿之輩!在他們驚天地、泣鬼神的人品辭海里不是監獄,離你有多遠?,而是離燒掉活棺材有多遠?或離正義的平反昭雪有多遠?
而人民政權立法的國家監獄代表人民、維護正義,是燒掉白公館、渣滓洞等活棺材的鳳凰涅磐。只有在守住人品底線的無愧與自信中,才不至于在“監獄,離你有多遠?”的震撼拷問下竊生絲毫的惶恐與不安!
當然一旦權力腐敗、是非顛倒、黑白混淆,人品也就狗屁不如了。比如常說的“莫伸手,伸手必被抓”符合事實嗎?有多少人品卑劣的無恥之輩們伸手一輩子了,盆滿缽盈,作威作福,欺壓老實人,誰抓?抓誰?《監獄,離你有多遠?》只能拷問和震懾善良的人們:在強勢的壓迫與剝削中、在陰險的陷害與謔弄里、在邪惡的誘惑與脅迫下,還能守住孤獨的正派和奄奄一息的純情嗎?
(潤華供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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